水性涂料从1996年进入中国市场,迄今已快20年历史。根据国际对低VOC涂料的重视,水性涂料的优势也成为了其能顺时顺势发展的重要因素。
1966年美国加州首次颁布关于VOC的法律法规Rule-66,1988年美国制定适用于SCAQMD(南方废气质量治理区)的Rule-1136法案,对各类涂料的VOC含量进行了限制。紧接着德国、日本等国家也都纷纷制定了指导方针。
众所周知,传统涂料用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含有大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我国每年约有220万吨VOC排放到空气中,相当于13亿中国人连续16个小时吸入空气的总和,并以年均9%的速度递增。鉴于欧美国家对涂料中VOC的严格要求,我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涂料中VOC的问题。
因此,低VOC水性涂料势必成为将来的发展趋势,另外,水性涂料除了环保之外,还具有适应性好、涂层附着力强、减少清洗消耗、展平性好等优点,又根据其具有很好的防护性和耐腐蚀性,已成为船舶用料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
可水性涂料虽然优点多多,但在中国市场发展了将近20年,始终不温不火,并没有十分明显的良好势头,与国外水性涂料的差距很大。
对此,顺德涂料商会胡景钊会长表示,由于水性涂料不易干,不耐磨的特性,消费者对水性漆并不会因其环保而特别青睐。另外,水性漆的成本比油漆高30%以上,再加上消费者群体不多,因此生产水性涂料的企业并不在多数。
涂料行业的法规政策对环保概念的体现还比较有限,目前实施的一些法规已经远远过时。另外很多中小型规模的涂料生产企业对于水性技术的掌握及开发还存在一定的障碍,但是这些状况已经逐步得到改善,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在水性涂料的生产和研发能力上已经达到了与国外企业相当的水平了。水性涂料的成本较传统涂料要高,单位售价达到传统涂料的两倍。
据消费者观点透露,由于人们固有观念,加之很多企业对于溶剂型涂料的施工已经达到相当熟练的程度,很多应用商对于水性涂料的施工抱着比较消极的态度,而施工人员对于溶剂型涂料对人体及环境的危害认识欠缺。
但随着生产与使用环保涂料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水性涂料的前景依然值得期待。